延續上一篇最近很紅的浩鼎在院長歸國後(值得嘉許),昨天案情又出現新的發展。

4.20  隱匿協助大股東賣股未申報 浩鼎道歉

4.21  Alpha賣浩鼎逾億未申報 張念慈認了

 

我在之前公司也當過公司股務,對於這樣的申報機制其實也覺得很愚蠢,所以才會造成有心人士可以做這樣的操作。

首先,每個月底我都要去發mail給需要申報的公司內部人申報的表格,請他們協助填寫(這是當然的,我怎麼會知道他們有沒有買賣)。

然後依據內部人的回覆彙總後再交給股代負責上傳。這邊就出現如果大股東刻意隱瞞公司也不會知道的情況,因為無實體發行之後,所有交割狀況都只有集保中心才知道(最新的股東清冊也是)。

當然如果是公司股務經手內部人買賣又刻意不申報.......這就非常奇怪了,尤其照新聞指出是董事長指示員工去做處分的,除非新聞報導不實,否則員工就指示替死鬼而已。

個人覺得政府應該修改法規,現在上市櫃、甚至是興櫃都已經都無實體發行股票了,幾乎所有股票的交易資訊都在集保中心的掌握之中。

是否之後可以改成集保自己撈資料上傳?這寫個程式應該就可以解決了,連關係人都可以一併寫進去(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

唯一不這麼做的理由大概就是,可以罰罰錢增加國家收入、讓有心人士(如這家公司的人)可以操作、政府官員太懶(或稱春天蟲)不想做事.....等。

再來賣了上億股票,最重罰個240萬?我會怕你罰?當然不申報搂XD~

 

再看謝金河:部分新藥公司恐涉印股票換鈔票這類股票的風險其實極高,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研發不成功或別人先研發成功,公司大概就是再見了.....尤其是新創只研發一種藥的公司。新政府打算大推這種產業我個人其實蠻擔憂的,台灣股票市場投資人的水平其實不太適合有太多這種公司,大多數的投資人應該不知道當中的風險所在,只知道成功後利潤非常高,只是從開始到成功可能要十年以上的時間。所以才會有浩鼎一顆藥 大股東提款機準經長李世光弟是Alpha在浩鼎董事 已答應辭職的事發生。

正值的人會做這些事嗎?我是挺懷疑的。

回歸第一篇的結論,我對這些人的說詞跟態度嚴重懷疑,但我相信潤太董事長,這邊也應證我的想法,在Alpha賣浩鼎逾億未申報 張念慈認了文章最後也提到針對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昨天亦被檢方以證人身分傳訊,曾達夢說,可以確定的是,潤泰集團2012年買下浩鼎前母公司Optimer的6,000萬股股分,並於興櫃前,將其中2,700萬股,以每股31元轉讓給翁啟惠女兒翁郁琇及數十名浩鼎員工後,至今都未再買進或賣出股票。

浩鼎一顆藥 大股東提款機的其他大股東及內部員工不一樣。忙著股票換鈔票,不像尹老闆真的是為台灣生技業發展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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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rcy28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